儋府干〔2023〕3号
儋州市人民政府
关于苟燎原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地方林场,市政府直属各单位、派出机构:
市人民政府决定:
苟燎原同志继续挂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(时间至2023年7月)。
2023年1月3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